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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3日    点击数: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53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山东省、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在本次结题范围内的项目包括(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

(一)2023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2022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本次不结题的后期不再受理。

(三)以上项目的校级立项。

二、结题办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汇总审核本单位项目结题材料,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单位组织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三)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相关支撑材料(校级项目参照省级表格填写)。

2.支撑材料应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对每个案例配套案例说明书,每个案例库项目应包含不少于10个案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做好项目结题。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前期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本次不能再申请延期。

(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从省级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为20%),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

(三)对上报的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四)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所有项目请于926日中午12:00前完成提交。

(二)提交材料及方式:

1.省级立项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

2.校级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申报原件PDF版)、结题报告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支撑材料。均按照“单位名称+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材料名称”方式进行命名。

3.学院需提交本院所有校级项目结题材料及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结题汇总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发送至yjspy@sdu.edu.cn

五、结题工作组联系方式:

刘老师0631-5688367,邮箱:yjspy@sd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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