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专业实践 >> 正文

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丰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创新创业活动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的原则,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积极推进研究生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2.课程内容要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际出发,促进专业培养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推进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

3.立足现有教学体系和专业特色,立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计符合实际教学要求,融入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采用先进且有效的教学方法。

二、课程类型

根据课程的不同功能与定位,重点建设基础类、竞赛指导类课程。

1.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

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是与学生线下PBL项目制实践学习融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方法性课程和技能性课程,面向全体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

2.竞赛指导类课程

竞赛指导类课程是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主题赛事紧密结合,针对某一项或某一类赛事的知识基础、实用技能、实践指导等环节开设的竞赛指导类课程。

三、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内容应至少包括:课程简介、课程团队、教学大纲、作业与答疑、评价机制、授课视频、创业案例、参考资料等,所有课程资源都要求实现数字化资源制作。

2.课程原则上按照1学分、16学时设置,须于20239月上线使用。

3.基础类课程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与培养需求,教学内容基于问题导向与价值赋能,在国家相关政策解读、科技前沿趋势分析、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和创新创业技能讲授等方面达到相应的目标,促进学生任务驱动式项目实践或社会实践开展。

4.竞赛指导类课程主要围绕数学建模应用、金融科技创新、网络安全、电子设计、集成电路、机器人创新设计、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建设、碳达峰与碳中和、创新设计、乡村振兴等领域,积极整合校企资源、教师和教学资源,课赛结合,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水平。

四、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为校内专任教师,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经验。同一课程负责人同时主持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

2.课程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校外专家1人。鼓励各课程团队积极邀请行业产业导师、知名学者、杰出校友等校外专家实际参与课程建设和授课过程。

3.在教学中注重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承担创新创业教育相应教学任务者或指导全国性研究生创新创业赛事者优先支持申报。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组建团队开发和设计新的创新创业课程。

五、申报程序

课程建设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办法,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人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

2.各单位组织初审并对本单位课程按优先建设的顺序排列后申报;

3.学校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并公布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六、申报材料

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1)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525日前报送到含光楼718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学院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wws@sdu.edu.cn

七、其他事宜

1.课程拟建设10余门,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学校将给予每门课程3万元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资料收集、教学调研、数字化资源建设制作等。

2.课程建设期满,学校对立项建设课程组织验收。凡未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无法按期上线的课程,将撤销立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追回项目资金。

3.课程上线后的前两个学年度,线上授课部分的授课工作量按与线下授课等同计算,第三学年以后,线上授课部分的授课工作量按线下授课的50%计算。

4. 各单位立项建设情况将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暨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创新创业学院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