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山东大学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山大研字〔2020〕87号)等文件要求,推进开发具有时代性、引领性、学理性的高质量案例,做好典型案例推广,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全校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全校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专任教师。参评范围为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案例。
二、有关要求
(一)每位作者限报一例案例。
(二)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三)案例素材应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案例内容应基于真实事件、情景或问题,有关数据等信息应真实、具体。
(四)参评案例应由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书两部分组成。案例正文格式要求见“案例内容及格式要求”(附件1),案例说明书填写格式详见“山东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使用说明书”(附件2)。
三、材料提交与评审
(一)案例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参评案例正文、山东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使用说明书(附件2)、山东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汇总表(附件3,盖章的PDF扫描件)、案例正文查重报告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qyn@sdu.edu.cn。压缩文件以“山东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优秀案例评选+学院”命名。如推荐多个案例参评,请在汇总表中注明推荐顺序。
(二)专家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
(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参评案例存在剽窃等问题,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异议。如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将取消该案例参评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案例作者需对参评案例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学校将对优秀案例进行表彰并奖励,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
(四)评选结果将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方式:5688367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案例内容及格式要求
2.山东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使用说明书
3.山东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