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本年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按《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山大研字〔2020〕70号)进行。各单位可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成立转博资格考试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附件1),实施办法应明确选拔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等,规范选拔程序,切实保证选拔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同时,还应重点考察实践创新能力,获得创新创业赛事国家级奖励的优先。
(二)首次申请开展硕博连续培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和优良的学术平台与科研项目,建立硕博贯通的完整课程体系和科研训练规划,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育人路径,且至少完成过一届博士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专业学位本次遴选暂不受完成一届博士培养限制)。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前,须根据《山东大学关于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山大研字〔2020〕18号)、《山东大学关于修(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山大研字〔2020〕17号)要求,制定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鼓励各单位积极选拔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并在2022年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内确定转博人数。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持续推进研究生“长通道”“贯通式”培养,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各专业特别是人文社科各专业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的比例和规模。原则上通过硕博连读录取的博士生人数理工医各单位不低于本单位招生计划的50%,人文社科各单位招生人数不低于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0%。
(四)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为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
(五)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或本专业学位类别内进行,如导师科研、学科发展或学科(领域)交叉需要,可进行跨学科或跨院系选拔,由招收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资格考试,并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具体参照《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跨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需修完硕士专业全部课程,在转入博士阶段培养的第一学年内修完转入专业博士课程,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补修转入专业硕士阶段核心课程1-2门。
(六)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工作的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应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要求进行。
(七)各单位须公示转博名单。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适时组织资格考试,确定转博名单后进行公示。
(二)资格考试工作结束后需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小组组成审核表(附件1);
2.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3.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
4.2020级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转博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ws@sdu.edu.cn,文件名:学院代码+学院名+硕博连读汇总表。
(三)以下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5);
2.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3.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提交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
4.资格考试的口试记录或笔试试卷。
三、其他事项
(一)通过资格考试的研究生博士录取类别需重新确定。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要求应按其硕士生入学当年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三)通过资格考试并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研究生最后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网上信息录入。
(四)在组织考试前,请各培养单位将资格考试小组组成审核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ws@sdu.edu.cn。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资格考试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择优选拔博士生生源,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质量。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