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叉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起开设“导师论坛”课程,鼓励学生根据学习科研需要,跨学科选修相关课程,为交叉人才培养提供平台。讲坛设文学大讲坛、理工大讲坛、经管法大讲坛三个分讲坛,每学期共72学时(每个分讲坛24学时)。讲坛由各培养单位推荐导师授课,全校硕士研究生可任意选听三个讲坛内容(需达到32学时),期末提交作业,任课教师考核合格后可获得2学分。
导师讲坛已实施两年,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2020年导师讲坛选修人数已达238人。为进一步提高导师讲坛质量,营造校区学术研究氛围,搭建学科汇聚融合交叉创新平台,自2021级研究生开始,对“导师讲坛”授课形式进行优化。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讲坛”形式
1、跨单位跨学科参加的暑期学校,可根据参与情况计入相应学时。
2、跨单位跨学科参加的讲坛、例会、讲座等学术活动,可根据参与情况计入相应学时。
3、参加“导师讲坛”课程。秋季学期仍开设“导师讲坛”综合课堂。每个分讲坛开课8周共16学时,三个讲坛合计48学时,研究生可任意选听。
二、参与“导师讲坛”方式
参与第1种方式。学校公布暑期学校立项项目情况及联系方式,经学生自愿报名,主办单位审核录取后,开始研修;学生也可根据意向,提前与申报单位沟通,联系报名,项目获批立项后参与研修。暑期学校组织单位做好记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并计入相应学时。因暑期学校一般于每年暑期开始,“导师讲坛”为秋季学期课程,新生在入学前可选择参加暑期学校。参加暑期学校所修学时或所获学分以一门课程计算,不重复计为多门课程。
参与第2种方式。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网站发布的校区各培养单位学术研讨活动,由组织单位做好记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后,计入相应学时。
参与第3种方式。参加秋季学期正常授课,根据选听具体课程计入学时。
三、获得“导师讲坛”学分
以上三种形式,学生选择参加,累计满32学时,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导师讲坛”课程2学分。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