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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点击数:

各学位授权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附件1和《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附件2的相关要求,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应于201811月底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并上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填报材料工作是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本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同一授权点在不同单位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由牵头单位(附件3)负责汇总材料,其他授权单位须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详细的数据和材料。


二、上报材料的授权点范围

须上报材料的授权点名单参见附件3

1.因国家文件要求略有变化,本次上报材料除已经参评的各学位授权点外,增加了“新闻传播学”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相关单位须抓紧准备上报材料。

2.确定限期整改的生态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也需上报材料。


三、上报材料内容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样式见附件4)。《总结报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分别编制。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56 )。该表反映2013-2017年学位授权点状态,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分别编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填报不同的表格。

3.限期整改的生态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7月15日前还需报送限期整改方案(见附件7)和任务表(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形式要求

1.《信息表》以Excel文件形式上报,由各学院联系相关学位牵头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学位牵头单位

Excel文件命名格式:按“10422山东大学(威海)+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威海)博士0101哲学”、“10422山东大学(威海)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

2.《总结报告》由各学院联系相关学位牵头单位于201811月5日前以WORD文件形式报送学位牵头单位。其中《培养方案》不包含在《总结报告》中,每个授权点单独一个文件上报。

文件命名格式:

《总结报告》按“10422山东大学(威海)+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总结报告”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威海)博士0101哲学总结报告”、“10422山东大学(威海)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总结报告”。

《培养方案》按“10422山东大学(威海)+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培养方案”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威海)博士0101哲学培养方案”、“10422山东大学(威海)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培养方案”。


五、工作要求

1.上报材料工作将直接影响合格评估结果,按国家文件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授权点将被视为放弃授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材料上报工作。评估中使用的数据材料要准确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由于国家文件要求的变化,新增了部分授权点和部分上报内容,请各单位仔细对照附件3中的清单和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提交。

3.各单位撰写的《总结报告》须遵循规定的提纲结构。撰写具体内容时,可参照国家2017年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9)中申报本授权点的基本要求,对涉及到的数据和内容有明确体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迪

联系电话:5688926

联系邮箱:wd@sd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

         2.《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

3.参评学位授权点及牵头单位

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5.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

6.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

7.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

8.学位点建设整改任务表

9.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