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权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附件1)和《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附件2)的相关要求,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应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并上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填报材料工作是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本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同一授权点在不同单位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由牵头单位(附件3)负责汇总材料,其他授权单位须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详细的数据和材料。
二、上报材料的授权点范围
须上报材料的授权点名单参见附件3。
1.因国家文件要求略有变化,本次上报材料除已经参评的各学位授权点外,增加了“新闻传播学”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相关单位须抓紧准备上报材料。
2.确定限期整改的生态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也需上报材料。
三、上报材料内容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样式见附件4)。《总结报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分别编制。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5、6 )。该表反映2013年-2017年学位授权点状态,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分别编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填报不同的表格。
3.限期整改的生态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7月15日前还需报送限期整改方案(见附件7)和任务表(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形式要求
1.《信息表》以Excel文件形式上报,由各学院联系相关学位牵头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学位牵头单位。
Excel文件命名格式:按“10422山东大学(威海)+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威海)博士0101哲学”、“10422山东大学(威海)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
2.《总结报告》由各学院联系相关学位牵头单位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WORD文件形式报送学位牵头单位。其中《培养方案》不包含在《总结报告》中,每个授权点单独一个文件上报。
文件命名格式:
①《总结报告》按“10422山东大学(威海)+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总结报告”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威海)博士0101哲学总结报告”、“10422山东大学(威海)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总结报告”。
②《培养方案》按“10422山东大学(威海)+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培养方案”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威海)博士0101哲学培养方案”、“10422山东大学(威海)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培养方案”。
五、工作要求
1.上报材料工作将直接影响合格评估结果,按国家文件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授权点将被视为放弃授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材料上报工作。评估中使用的数据材料要准确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由于国家文件要求的变化,新增了部分授权点和部分上报内容,请各单位仔细对照附件3中的清单和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提交。
3.各单位撰写的《总结报告》须遵循规定的提纲结构。撰写具体内容时,可参照国家2017年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9)中申报本授权点的基本要求,对涉及到的数据和内容有明确体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迪
联系电话:5688926
联系邮箱:wd@sd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2.《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
3.参评学位授权点及牵头单位
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5.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
6.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
7.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整改方案
8.学位点建设整改任务表
9.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