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0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请各培养单位依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开展本次审核认定工作。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员的科研要求,在参照《山东大学(威海)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山大威校研字〔2014〕3号)的基础上,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执行。如各培养单位不修订科研要求,视为按照《山东大学(威海)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中的科研要求执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资格要求中科研项目及经费放宽至申请人所有科研项目(含纵、横向项目)及科研经费(含纵向、横向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上述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
二、工作要求
1.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58年7月1日—1959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2.导师进行跨学科招生资格认定时,须满足其所跨学科导师上岗条件。
3.符合招生基本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招收相同类别硕士生的可免予审核。
4.简况表中成果与项目信息的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1日至今。
5.招生资格审核相关表格的科研成果部分由科研处负责审核,科研经费由财务处负责审核(其中可支配经费是指目前外来纵、横向科研项目账户剩余经费和纵向科研项目后续到账经费的总和)。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统一送交以上两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
6.曾获得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核由招生单位学位评定小组自行审核。
7.首次申请硕士招生的老师须填写《山东大学(威海)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7),经学院学位评定小组同意后相关材料学院留存。
8.招生培养单位公示。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原则上导师少于3人的硕士招生专业,学校不安排2020年招生计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对导师队伍不足的专业进行整合。
10.请各培养单位从此次工作开始,依据《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将导师师德表现、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及研究生对导师育人工作评价纳入招生资格审核评价;进一步重视和落实导师团队建设、导师育人能力提升等工作。
11.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小组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导师资格审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报送
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于6月5日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招生申请。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于6月5日前请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综合业务科,同时汇总电子版发至wd@sdu.edu.cn。
1.《2020年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
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时提交《2020年招收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
2.初次申请担任博导请填写《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一式2份,附件4);
3.初次申请担任博导的兼职人员请填写《山东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一式2份,附件5);
4.《2020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汇总表(不含博导)》(一式1份,附件6)。
附件:(点击下载)
1.《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2.《2020年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
3.《2020年申请招收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
4.《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
5.《山东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6.《2020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汇总表(不含博导)》
7.《山东大学(威海)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