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0年度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
(一)山东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指导老师姓名后标“*”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除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外,招生专业目录中第二门考试科目为“材料审核”的专业,可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16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工程博士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三)部分专业或导师只招本科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或有其他特殊招生要求,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四)我校各招生单位可根据科研需求、报名人数等情况,在学校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单位或专业的招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申请-考核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12月10日。
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二)报名申请材料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交到招生单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表》。
(2)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8)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2.招生单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招生单位按照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来校参加考核的人选。
(三)招生单位考核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来校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在本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综合科备案。
考核时间安排在12月11日-12月16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以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12月17日前,各单位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提交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招生单位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12月10日-12月18日,空腹到威海市盛丁莲华医院(地址: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东门)南行700米)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有重大疾病、重大手术者体检时请提供相关病历资料;体检费60元,体检医院现场缴纳。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除专项计划、工程博士外,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定向就业考生比例,人文类各单位不超过30%,社科类各单位不超过20%,理工医类各专业除我校专职教师、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均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专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不受定向就业比例限制。上述高校专职教师、工程实验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均须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我校工程实验人员还须提交开课证明。
(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每生每年16000元。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学院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唯一官方网站,我校各招生单位均在其单位网站上开辟了招生专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