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面向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本年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按《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山大研字〔2020〕70号)进行。各单位可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成立转博资格考试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附件1),实施办法应明确选拔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等,规范选拔程序,切实保证选拔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同时,还应重点考察实践创新能力,获得创新创业赛事国家级奖励的优先。
(二)首次申请开展硕博连续培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和优良的学术平台与科研项目,建立硕博贯通的完整课程体系和科研训练规划,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育人路径,且至少完成过一届博士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专业学位本次遴选暂不受完成一届博士培养限制)。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前,须根据《山东大学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山大研字〔2018〕26号)、《山东大学修(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山大研字〔2018〕27号)要求,制定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鼓励各单位积极选拔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并在2021年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内自行确定转博人数。
(四)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为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
(五)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或本专业学位类别内进行,如导师科研、学科发展或学科(领域)交叉需要,可进行跨学科或跨院系选拔,由招收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资格考试,并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具体参照《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跨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需修完硕士专业全部课程,在转入博士阶段培养的第一学年内修完转入专业博士课程,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补修转入专业硕士阶段核心课程1-2门。
(六)根据《山东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关于理工医类各专业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规定,理工医类各专业不接受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转博申请。
(七)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工作的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应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要求进行。
(八)各单位须公示转博名单。
二、工作安排
(一)2020年12月23日前,各单位组织资格考试,确定转博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小组组成审核表(附件1);
2、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3、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
4、2019级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转博名单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ws@sdu.edu.cn,文件名:学院代码+学院名+硕博连读汇总表。
(三)以下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1、山东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5);
2、山东大学招收跨学科(院系)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3、定向就业研究生应提交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4、资格考试的口试记录或笔试试卷。
三、其他事项
(一)通过资格考试的研究生博士录取类别需重新确定。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要求应按其硕士生入学当年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三)所有参加本次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网上注册报名,网址:http://stu.sdu.yanzhao.edu.cn,网上报名等事项可咨询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在组织考试前,请各培养单位将资格考试小组组成审核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sdu.edu.cn。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遇有特殊情况,请咨询:
学术学位 李栋 0531-88369977
专业学位 朱太锐 0531-88366060
王文思 0631-5688367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资格考试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择优选拔博士生生源、保障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质量。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3日